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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烟雨江湖证词第几句话有明显破绽》 第三句。烟雨就那句“我亲眼看见他推了张掌柜一把,江湖张掌柜往后一仰,证词后脑勺磕在柜台角上,第句血一下子就涌出来了。明显”——这句最假。破绽假到让人想笑。烟雨 为什么?江湖因为说这话的人是李四,一个在烟雨楼干了六年的证词跑堂。他站的第句位置在柜台东侧三尺,那个角度看过去,明显张掌柜的破绽后脑勺正好被货架上的酒坛子挡得严严实实。我特意去量过,烟雨站在他说的江湖位置,视线被挡得连张掌柜的证词耳朵都看不到,更别提什么“血一下子涌出来”。 李四可能自己都没意识到,他这句话说得太顺溜了。顺溜得像背过的台词。正常人描述突发场面会卡壳,会犹豫,会用“好像”“大概”“记不清了”这类词。可李四呢?时间、动作、顺序、细节,一气呵成,连标点符号都像排练过的。他连张掌柜倒地的角度都描述得精确无比——后仰,磕在柜台角,血涌出来。这哪是目击者?这是导演。 更离谱的是后面那句:“我当时吓得腿软,想喊但嗓子发不出声。”——腿软的人能记住那么多细节?肾上腺素飙升的时候,人的记忆会模糊,会碎片化。我见过真被吓到的人,他们描述现场时颠三倒四,甚至会记错自己当时站在哪儿。李四倒好,腿软归腿软,观察力一点没打折。这不矛盾吗? 还有第五句,“张掌柜昨天还跟我提过,说王五最近总来店里转悠,眼神不对劲。”——这话更露馅。张掌柜是个做了一辈子买卖的老生意人,他要是真觉得王五不对劲,会跟一个跑堂说?他连自家女婿都信不过,账本锁在三层柜子里,钥匙挂在脖子上睡觉都不摘。这种老狐狸会把疑心告诉店小二?说给柜上的猫听都不会。 李四的问题在于,他太想坐实王五的罪了。每句话都在往那个方向推,推得又急又明显。真目击者不会这样,真目击者只会说“我看见了”然后闭嘴,剩下的交给捕快。只有编故事的人,才会拼命往故事里塞“证据”。 其实从第一句开始就有毛病。“那天我正好在擦桌子,抬头就看见王五冲进来。”——烟雨楼晚上九点打烊,凶案发生在子时。李四一个跑堂,子时不收桌子不扫地,站在柜台旁边擦桌子?擦给谁看?擦了一天的桌子,大半夜还擦,他是拿抹布修行呢? 所以你看,破绽根本不在某一句,而是每一句都透着不对劲。但非要说哪句最明显,我还是选第三句。因为别的句子还能用“记错了”“吓糊涂了”来解释,唯独那句“血一下子就涌出来了”——那是说书人的词儿,不是目击者的话。目击者会说“流了好多血”,会说“地上全是”,但不会用“涌”这个字。这个字太精准了,精准得像是事后反复推敲过的。 李四要是聪明点,就该说自己吓哭了,什么都记不清。可惜他太想立功了,把自己编成了个又害怕又敏锐的天才目击者。这种矛盾,骗得过县太爷,骗不过常去烟雨楼喝酒的老主顾。我那天在人群里听着,旁边有个老头儿冷笑了一声,低声说了句:“这孩子,连张掌柜后脑勺有颗痣都不知道,倒看见血怎么涌的了。”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