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钻法律的漏洞

去年冬天,钻法我陪朋友去房产交易中心办过户。律的漏洞窗口里那位大姐翻了翻材料,钻法抬头说:“你们这个赠与合同,律的漏洞公证费按2%收,钻法大概四万八。律的漏洞”朋友脸都绿了。钻法旁边一个中介凑过来低声说:“你改成买卖,律的漏洞交契税1.5%,钻法再加个税,律的漏洞不到两万。钻法”朋友愣住:“可这房子是律的漏洞我爸给我的啊。”中介笑了笑:“法律上,钻法你爸卖给你,律的漏洞和你爸送给你,钻法是两条路。哪条便宜走哪条。”

这就是钻法律的漏洞。说得文雅点,叫“法律规避”,说得直白点,就是规则给你画了个圈,你不在圈里走,你贴着圈边绕。法律条文是死的,可现实里每件事都有无数种排列组合,你换一个组合方式,适用的规则就变了。

我认识一个做外贸的老板,前些年出口退税政策调整,他那个品类退税率从13%降到9%。别人唉声叹气,他把货先卖给香港一家关联公司,再从那家公司出口。香港那边不征增值税,他这边按9%退,但香港公司转手时加价,利润留在境外。税务局查了半年,结论是:不违法。因为他的交易链条是真实的,合同、资金、货物流三流合一,只是多绕了一道关。政策制定者当初写条文时,脑子里想的是“生产企业直接出口”,没料到有人会在中间插一个贸易主体。

漏洞不是谁故意留的。立法者也是人,面对的是过去和当下的经验。可商业创新跑得比法条快。等新规出来,旧的漏洞堵上了,新的缝隙又裂开了。就像打地鼠。

但钻漏洞这事,有个底线问题。有些是“利用规则的选择权”,比如赠与改买卖,比如选在税收优惠地注册公司,这叫税务筹划,合法。有些是“伪造事实去套规则”,比如假装离婚买房,比如虚开发票冲成本,这叫违法。中间那条线,往往不在法条里,在法官的自由裁量里,在税务稽查员的判断里。

我见过最绝的一例,是某地拆迁补偿按“户”算,不按人头。有户人家,儿子满十八岁就分户,老两口一户,儿子一户,后来女儿也满十八,又分一户。三户挤在一个宅基地上,补偿款翻了三倍。拆迁办的人气得拍桌子,可翻遍文件,没写“分户需实际居住”。这算漏洞吗?算。可你说他违法吗?他每一步都按派出所的规矩办了。

法律像一张网,网眼大小是立法时定好的。小鱼小虾漏过去,大鱼卡住。可有些聪明人,把自己切成小块,一块一块从网眼里钻过去。钻完了再拼起来。你说他是鱼还是碎片?

我不觉得钻漏洞的人都是坏人。很多时候,他们只是比立法者更早看到了现实的复杂性。但我也见过钻着钻着把自己钻进去的。前两年有家公司,为了避税搞了一堆离岸架构,结果外汇管制收紧,钱出不去,利润卡在境外,国内公司现金流断裂,最后破产清算。钻漏洞省下的那点税,还不够付律师费。

所以这事得两面看。法律有漏洞,说明它不完美。利用漏洞,有时候是创新,有时候是投机。区别在于:你是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做选择,还是在规则之外造事实。前者叫本事,后者叫风险。而大多数时候,你分不清自己站在哪一边,直到有人来敲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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