游客发表
石家庄那个女网管被拘留了。石家事件消息传出来的庄女时候,我正在刷本地论坛,网管评论区吵成一片。石家事件有人说她活该,庄女有人说她冤,网管更多人压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。石家事件我花了一个下午翻监控视频、庄女警方通报和几家本地自媒体的网管报道,拼出了大概的石家事件轮廓。
事情发生在桥西区一家网吧。庄女凌晨两点多,网管一个男的石家事件喝多了,在前台调戏女网管,庄女言语下流,网管手也不老实。女网管二十出头,姓李,个子不高。监控里能看到她往后退了两步,男的跟上去,伸手拽她胳膊。然后她抄起柜台上的一个玻璃烟灰缸,砸在对方额角。血当时就下来了。
如果故事停在这里,顶多算个正当防卫的治安案件。但后面发生的事,让整个走向变了味。男的捂着头往外跑,李某追了出去。网吧门口那段监控拍得很清楚——她追了大概十几米,在台阶下面追上对方,又踹了两脚。这时候男的已经蹲在地上,双手抱头,没有还手动作。
就是这两脚,把她从受害者变成了违法者。警方通报里写的是“殴打他人”,行政拘留十日,罚款五百。而那个醉酒男,因为猥亵行为被另案处理,拘留七日。两个人都进去了,只是女的比男的还多关三天。
网上吵的就是这个。很多人觉得不公平:先撩者贱,挨打活该,女的凭什么比男的关得还久?这种情绪我理解,但法律逻辑不是这么走的。猥亵是猥亵,殴打是殴打,两件事分开算。你被欺负了,可以报警,可以跑,可以当场还击。但对方已经停止侵害、转身逃跑,你再追上去打,性质就变了。法律上这叫“事后防卫”,不构成正当防卫。
我特意问了一个做律师的朋友。他说这种案子其实不少见,很多女性在遭受骚扰时因为愤怒而过度反击,最后自己反而被处罚。“情绪上我完全支持她,但法律条文摆在那里,法官也没办法。”他顿了顿又说,“不过话说回来,如果当时她不追出去,可能连那五百块罚款都不用交。”
网吧老板后来接受采访,说李某平时性格挺温和的,那天可能是被逼急了。老板还垫付了五百块罚款,说等她出来继续上班。这个细节让我觉得,至少她没被所有人抛弃。
但真正让我不舒服的,是评论区里那些“穿那么少活该被摸”的言论。2024年了,还有人把性骚扰归咎于受害者的穿着。李某那天穿的是网吧统一发的黑色T恤和牛仔裤,连裙子都没穿。这种言论跟事件本身已经没关系了,纯粹是借题发挥。
另一个值得琢磨的点是,为什么类似事件总能引爆舆论?因为每个人都在里面找自己的影子。女性看到的是骚扰和反击的困境,男性看到的是“喝多了犯浑”的代价,法律从业者看到的是防卫限度的边界。一个普通的治安案件,硬是被拆解成不同群体的情绪出口。
我最后又看了一遍那段监控。李某砸完烟灰缸之后,站在原地愣了几秒,胸口起伏得很厉害。然后她推开门追了出去。那几秒钟里她在想什么?是害怕对方回来报复,还是单纯咽不下这口气?没人知道。但就是那几秒的冲动,让她从“被骚扰的女网管”变成了“殴打他人的违法者”。
法律不讲情绪,只讲行为。这话听起来冷冰冰,但换个角度想,如果允许每个人在愤怒时无限度追打,那社会秩序也就没了。只是希望下次遇到类似情况,能有更多人选择先报警,而不是自己动手。毕竟拘留所里蹲十天,怎么算都不划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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