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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金华一个买家,网购拍下一款标价四千多的退款显卡,收货后以“不兼容”为由申请退款。不退卖家同意了,货构钱当天就原路退回。成诈但买家没退货,网购第二天显卡就挂在二手平台上卖掉了,退款标价四千三,不退还标注“全新未拆封”。货构 卖家看到后截图报警,成诈警方立案。网购买家被传唤时还嘴硬:钱退了,退款货我留着,不退这不是货构平台允许的吗?直到民警拿出聊天记录——他申请退款时写明“商品故障”,转头却卖“全新”,成诈买家才不吭声了。最终,这人因涉嫌诈骗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 这类事不是孤例。我认识一个做数码配件的朋友,店铺后台每月都有两三笔“仅退款”订单,金额不大,几十到几百块。他跟我说,以前遇到这种单子,自认倒霉,退就退了。直到去年有一单,买家连续三次用不同账号买同款耳机,每次都申请仅退款,理由全是“音质差”。朋友忍无可忍,把三次的收货地址一比对——同一个小区同一栋楼。他直接发了律师函过去,对方秒怂,乖乖补了货款。 为什么会有人觉得这不算违法?说白了,是平台规则惯出来的毛病。电商平台为了讨好消费者,把“退款不退货”的门槛压得极低,甚至系统自动审批。买家一看,哦,原来可以白拿?但规则只约束交易流程,管不了刑法。你虚构事实(说东西坏了),隐瞒真相(其实没坏),让卖家基于错误认识退了款——这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。金额够大,性质就变了。 有人会反驳:平台都判退款了,我按平台流程走,有什么错?这话听起来有理,但忽略了一个关键点:平台不是司法机关,它的裁决不豁免刑事责任。就像你在赌场欠了钱,按赌场规矩可以赖账,但法院不认这个规矩。同理,平台规则说“退钱不用退货”,不等于法律说“拿钱不给货合法”。 更隐蔽的坑在于,有些人钻空子钻出了惯性。今天对商家白拿一副耳机,明天就敢对房东赖房租,后天可能对同事下手。诈骗的本质是占有人财物,而不在于对象是大公司还是小商家。那些觉得“薅平台羊毛”无所谓的,真到了数额累计过万、被跨省追查的时候,才会明白:平台算法不会记住你,但公安系统的案底会。 当然,不是说所有“仅退款”都构成犯罪。确实有商品质量问题、物流丢件、卖家发错货的情况,那属于正当维权。区别在哪儿?看退货义务是否被故意规避。你申请退款时写“商品损坏”,可东西明明完好——这就是虚构事实。你拿到的退款金额超过实际损失——这也是问题。法律不惩罚正当索赔,但惩罚借规则之名行侵占之实。 最后说个细节。那个卖显卡的买家,被刑拘后家人凑了四千多块钱赔给卖家,取得谅解书,人取保出来了。但案底消不掉。他后来在论坛上发帖问:以后考公是不是没戏了?底下有人回他:你当初卖显卡的时候,怎么没想过这个问题?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