诈骗罪判几年徒刑
去年冬天,诈骗罪判我旁听了一个案子。年徒被告是诈骗罪判个三十出头的年轻人,在微信上冒充女性,年徒跟一个程序员网恋了八个月,诈骗罪判骗了对方二十三万。年徒法官宣判的诈骗罪判时候,那个程序员坐在旁听席上,年徒眼睛红红的诈骗罪判,一直盯着被告看。年徒被告低着头,诈骗罪判全程没说一句话。年徒最后判了五年。诈骗罪判
很多人以为诈骗罪判几年是年徒个固定数字,其实不是诈骗罪判。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写得明白——数额较大的,三年以下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三年以上十年以下;数额特别巨大的,十年以上或者无期。关键就在“数额”这两个字上。
那多大算“巨大”?各地标准不一样。北京、上海这种地方,十万以上就是“巨大”了。但在一些欠发达省份,可能要二十万才够得上。我见过一个案子,河南农村一个老头,被骗子用“保健品退款”的套路骗走了八千块钱——那是他攒了半年的养老钱。结果呢?因为数额不够“较大”的标准,最后只判了拘役四个月。钱倒是追回来了,但老头在法庭上哭得不行,说这四个月太轻了。
但数额不是唯一的衡量标准。同样是骗三万块,如果骗的是救灾款、扶贫款,或者针对老年人、残疾人作案,那法官会往重了判。我认识一个刑庭法官,他说过一句话让我印象很深:“诈骗罪判多久,其实是在衡量一个人的贪婪对社会信任的破坏程度。”这话有点文绉绉,但细想确实如此。
有个案子让我特别感慨。一个大学老师,四十多岁,被一个“投资理财”的团伙骗了全部积蓄,还借了高利贷。最后走投无路,从学校教学楼跳了下去。那伙人主犯骗了上千人,涉案金额过亿,最后判了无期。你说这判得重吗?我觉得不重。钱能买来命吗?买不来。
不过也有判得让人意外的。前两年有个案子,一个保姆骗了雇主家老太太三十多万,说是给老太太的儿子“疏通关系”办工作。后来事情败露,钱已经被她花得差不多了。法官考虑到她主动退赔了一部分,而且家里有两个孩子要养,最后判了三年缓刑五年。当时旁听的人有说判轻了的,但我倒觉得,法律不是单纯的报复工具,它还得考虑社会效果和改造可能。
说句实在话,诈骗罪这些年判得越来越重了。尤其是电信诈骗,公安部一直在严打。去年有个跨国电诈团伙,头目在境外遥控指挥,骗了国内几百个老人,涉案金额三千万。最后引渡回来,主犯判了十五年。这个判决我举双手赞成——那些老人被骗的可能是棺材本,这种伤害是没法用钱衡量的。
但我也见过一些“灰色地带”的案子。比如民间借贷纠纷,有时候和诈骗罪只有一线之隔。一个人借钱时说的是投资,结果拿去赌博了,这算不算诈骗?实践中争议很大。有的法官倾向于判,有的认为属于民事纠纷。这种模糊地带,恰恰说明法律条文和现实生活之间,永远隔着一层人性的复杂。
说到底,判几年不是数学题。它是在权衡数额、手段、后果、悔罪态度、社会危害性这些因素后,做出的一个相对公正的选择。如果你问我诈骗罪到底判几年,我只能说——看情况。但有一点是确定的:骗来的钱,迟早要还的,只是还的方式,可能比你想的贵得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