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2p为什么被国家禁止
2015年,被国我在一个饭局上认识了个做P2P平台运营的家禁人。他当时跟我说,被国他们平台年化收益率给到15%,家禁一个月能撮合上亿资金。被国我问他借款端是家禁什么人,他笑了笑说"小额分散,被国风险可控"。家禁第二年,被国这个平台就爆了,家禁老板跑路,被国几千个投资人堵在写字楼下拉横幅。家禁这种事在2015到2018年之间反复上演,被国直到监管层彻底出手。家禁
P2P这东西,被国本质上就是个人对个人的借贷撮合。理论上,平台只做信息中介,不碰资金,不承担信用风险。但国内绝大多数P2P平台从一开始就没打算只做中介。它们搞资金池,搞期限错配,搞自融,把一个信息撮合生意做成了事实上的银行——还没有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和存款准备金约束。
真正的雷埋在哪
很多平台的借款标的根本是假的。2017年有个案子,一个平台发了上千个标的,借款人信息全是编的,钱直接进了关联公司的账户,拿去炒房、炒股、还旧债。这就是典型的庞氏结构——用新投资人的钱付老投资人的利息。只要新增资金一断,立刻崩盘。
更麻烦的是,这类平台往往把投资门槛压得极低,一百块就能投。大量没有风险识别能力的普通人涌进来,有人把养老钱投进去,有人刷信用卡套现来吃利差。一旦出事,波及面极广。e租宝案涉案金额超过500亿,涉及投资人约90万。这个数字放在任何国家都是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。
监管为什么不是"规范"而是"清零"
2016年之前,监管层其实尝试过给P2P留空间。2015年十部委发过指导意见,2016年又出了暂行办法,设定了备案、银行存管、借款上限等要求。但执行下来发现,大部分平台根本达不到合规标准。银行存管?很多平台搞的是"假存管",资金还是在平台自己的账户里转。信息披露?借款人信息遮遮掩掩,资金去向根本查不清。
到了2018年,P2P集中爆雷潮出现,监管层的判断变了。这个业态的风险不是靠整改能解决的——它的商业模式本身就建立在监管套利之上。你要求它做信息中介,它偏要做信用中介;你要求它小额分散,它偏要发大额标的。合规成本一上来,大部分平台直接活不下去,能活下去的又往往是那些从一开始就规规矩矩、规模不大的平台,而它们恰恰不是这个行业的主流。
2019年底,监管层明确以"退清"为目标。到2020年11月,全国实际运营的P2P平台从高峰期的五千多家降到零。这不是"暂停"或者"整顿",是彻底清退。
换个角度看这件事
P2P在英美确实有活下来的案例,比如Lending Club。但那些市场有成熟的征信体系、完善的破产法和较强的投资者保护机制。国内当时的征信数据分散、老赖成本低、投资人刚兑预期强,整个土壤就不适合纯信息中介模式。硬要搞,结果就是劣币驱逐良币。
我个人的看法是,P2P被禁不是因为它"创新",而是因为它把金融风险外部化了——赚了钱归平台和早期投资人,出了事甩给社会。这种生意,在哪个国家都不可能长期被容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