派出所通知

今早八点,派出派出所门口贴了张新通知,所通用的派出是A4纸,打印的所通,落款处盖着红章。派出我路过时,所通已经围了七八个人,派出踮着脚往里看。所通凑过去一瞧,派出内容是所通:辖区内近期电动车电瓶被盗案件增多,请各位车主将车停放在有监控的派出区域,并加装防盗锁。所通

这通知写得直白,派出没绕弯子。所通可围观的派出王大爷不乐意了,他拍着大腿说:“我上个月刚丢一个电瓶,报了案,到现在没下文。现在叫我装锁,那偷电瓶的抓着了没?”旁边一个穿外卖服的小伙子接话:“抓啥呀,我同事上周在菜市场门口丢的,调监控看见人影了,戴着头盔,根本认不出脸。”

大家七嘴八舌,其实核心就一个意思——通知提醒得对,但光提醒没用。我站在那儿听了一阵,发现真正丢过电瓶的人,反而没那么激动。有个大姐说她半年丢了两回,现在学乖了,电瓶直接拎上楼充电。“麻烦是麻烦,但总比再花四百块买新的强。”

这话实在。派出所发通知,本意是减少发案,可对已经受过损失的人来说,通知来得太晚,像事后补的一刀。我认识个修车铺老板,他说这些偷电瓶的专挑老旧小区和商场门口下手,工具就一把螺丝刀,三十秒拆一个。监控拍得到,但画面模糊,加上不少人停车位置刁钻,真查起来费劲。

通知末尾还留了句“请相互转告”,这倒挺接地气。可我想起去年冬天,隔壁小区贴过一模一样的通知,连措辞都没变。当时也是年底,也是电瓶失窃高发。所以这通知到底管不管用?至少从频率看,它更像是例行公事——每到这个季节,出来提醒一嗓子,至于效果,全看车主自己上不上心。

我注意到通知左下角有个手写的补充:“已加装GPS定位的车主,请主动到所里登记。”这行字是后添的,墨迹还没干透。有意思,说明有人真琢磨过对策。但现实是,给电瓶装GPS的没几个,一套定位设备百来块,顶半个电瓶钱,很多人舍不得。

临走前,一个辅警从所里出来,撕下旧通知,换了张新的。我瞥了眼内容,基本一样,只是把“近期”改成了“岁末年初”。他看我盯着,笑了笑:“没办法,每年这时候都得贴,写重了怕人烦,写轻了怕人不在意。”

这话倒是实在。通知就一张纸,贴在那,信不信、做不做,全凭个人。但换个角度想,至少派出所在提醒,比什么都不做强。至于那些偷电瓶的,估计也看见了通知,正偷着乐呢——因为上面没写新增了多少巡逻警力,也没写要重点蹲守哪几个点位。